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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下沙学会计分享分支机构无收入还要在当地预缴所得税

来源:杭州仁和会计下沙校区    时间:2019/6/2 10:23:54

  分支机构无收入还要在当地预缴所得税吗,是否想乣预缴所得税是由条件的,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就不需要做当地所得税的预缴,如果不满足条件呢,显然是需要的,本文如下。以下是有杭州下沙会计培训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支机构无收入还要在当地预缴所得税吗

  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据此,如果贵单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就不适用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必须在当地预缴所得税?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第28号)第九条规定,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均由二级分支机构集中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第十条 总机构设立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与管理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不得视同一个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一条,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据此,你单位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条件的,就可不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否则要按规定预缴。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分支机构无收入还要在当地预缴所得税吗,如果您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请到杭州下沙会计培训班,预约0元试听课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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